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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diciembre 掌握人生的主动权掌握人生的主动权
自己的道路,再亲密的人也不能替你走;真实人生的风雨只有自己能感受。 我看着女子的脸,心想,她大概二十七八岁了吧,如果过了10年,她还不肯踏出“革命女性”的第一步,继续委屈地按“别人的意愿”生存,让家中的人为自己的梦想过不去,那将是什么光景呢? 我想起不久前因为主持电视节目而访谈的一位老先生。那真是一个令我瞠目结舌的“恐怖”孝亲范例。虽然,他曾经当选孝亲楷模和模范父亲,看来也绝对是个“好人”。他很会念书,在日据时代,有办法以一介平凡人家子弟考上国立大学,通过公务人员的鉴定考试。“知书达礼”的他也非常孝顺,只要父母要他做的,再卑贱的工作,他也不敢不从,妻子是父母要他娶的,在那个时代诚属理所当然。他的妻子也是温良恭俭让的传统女子。但是,不管她做得多好,只要父亲一不高兴,要他打老婆,和妻子感情再好的他也不敢不从。近30岁时,妻子早产生下双胞胎女婴,他的父母说,是男的就救,女的就算了,他也不敢不从即使家中付得出保温箱的钱,他也不敢据理力争,就让自己的女儿“算了”。 他70岁了,哭得像个孩子……我怀疑,他没长大过,70岁了,他还在向父母要肯定…… 曾有个刚出社会的朋友和我谈起他的家庭。他感叹说,眼看别人的父母都有为且有能,出钱且出力,提供孩子优渥的环境,他偏注定要白手起家,一个人艰苦奋斗,薪水已然微薄,还要帮忙补贴家中经济,命真是坏啊。 时代变了,人人都有机会改变,从小被教育成“只有男人是社会上有用的人”的母亲,后来受了些现代思想的洗礼,检讨了重男轻女的偏心,多次忏悔没有让我出国留学。我没到国外念博士,仔细想来并没有损失什么。我喜欢我走过的这条路。 从独立中我学会最好的事,就是,我拥有了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力,自己的人生拥有自主权。 我敢发誓,至少我不会在往后的人生中怪父母:“都是你当初叫我……所以我才……” 快乐和悲伤,自行负责,这才是真正的长大。 21 diciembre 我要的是葫芦从前有个人种了一棵葫芦,细长的葫芦藤上长满了绿叶,开出了几朵雪白的花。花谢了以后,藤上结了几个小葫芦。多么可爱的小葫芦啊!他每天都要去看几次。 有一天,他看见叶子上爬着一些蚜虫,心想,有几只虫子怕什么!他盯着小葫芦,自言自语地说: "我的小葫芦,快快长呀,快快长呀!" 一个邻居看见了,对他说:"你不要盯着葫芦了,叶子上生了蚜虫,快治一治吧!"那个人感到很奇怪,回答说:"什么?叶子上的虫还用治?我要的是葫芦。" 没过几天,叶子上的蚜虫更多了。小葫芦慢慢地变黄了,一个一个都掉了。 大概我们上小学的时候都学过这个寓言故事,时间久了,也难免会淡忘,遗憾的事,我们很多人把其中的道理也忘得干干净净。尤其现在这年头,管理方面的培训花样百出,新观点新理论层出不穷,更加容易使人迷惑。好象这年头都流行"授权"(其实大多数情况就是"弃权"了),不管什么层次的管理者,都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用管,目标定了,任务交待了,就等着最后看结果,还美其名曰"目标管理"。看看这些经理们悠然自得的样子,派头是够足了,可是他们要的葫芦却未必就能如愿地长出来,往往到了葫芦都落的时候还意识不到是虫子的问题。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所说的"虫子"不是指项目成员,而是管理中的致命性缺陷,在需要管理者干预或参与的时候,管理者对问题熟视无睹,任其发展,悠哉游哉等着葫芦成熟,却不知这些问题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葫芦搞死了。 属于"虫子"的管理问题应该有很多,包括计划的跟踪,有的经理连工作例会都坚持不下来,从不知道项目具体进展,就靠"信任"(天知道信不信任!)来等待项目结果,这种情况十有八九都完不成任务。 再比如项目中分配了不适当的资源,如果委任了不合适的项目经理,设定了不合适的工期,让不合适的成员做不合适的事情,看似勉勉强强能够对付,殊不知隐患已然埋下! 再比如项目中反馈出来的问题,经理们不做评估,"都是小问题",他们这样想,期待着这些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解决......结果自不必说,只希望时间的推移能让这些人不要忘了曾经犯过的错误。 然而葫芦的主人"要的是葫芦",做邻居的,也只能叹口气罢了。 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还记得克拉玛依那场大火吗? 那一年的12月8日油田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为领导汇报演出,下午6:09演出礼堂着起了大火!惊惶失措的老师带着孩子拥挤着丶涌向唯一的安全出口,... 突然,有人跳出来竟丧尽天良的喊出了“让领导先走!!!” 在,一片混乱中有些小孩扯住一些领导的裤脚哭喊“伯伯,求求你带我出去吧。”却被用脚揣开了,... 领导们争先恐后,踩在一些已经倒在地上孩子的身体上,在孩子们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爬了出来,... 结果,领导都得救了!而堵在礼堂里的288个孩子和37名老师被大火活活烧死(一个网友的话) “让领导先走”--------------世界上最卑鄙的声音!来自于脑满肠肥所谓的人民公仆!十二年过去了,今天这场火灾再来一次,所有的现场官员绝对还是全部生还!哪怕是他们离起火点最近!烧死的绝对还是老师和学生!什么都不会改变!倒霉的永远是老百姓。请克拉马依市民放心,这件事情全国人人民都不会忘记的!全世界人民也绝不会忘记(一个网友的话)
像往年一样,网友们又在悼念克拉玛依 网祭克拉玛依大火十二周年。 最近,一篇名为《为克拉玛依大火消逝的300多小生命祭上一柱香》的帖子被广泛转载,引起巨大反响。 12月8日快到了,12年,一个既不逢五也不逢十的普通年份,网友们再一次自发地悼念着克拉玛依大火中的325名遇难者,许许多多的帖子和博客都在用自己的文字纪念和祭奠。克拉玛依大火,这个一直看不到官方组织悼念活动的事件,在网络中并没有被忘记和淹没,近几年来每年临近12月8日网络中都会出现众多缅怀遇难者和对责任者表达愤慨的帖子。 火灾刚结束的时候,曾有报道说克拉玛依市准备把遭受大火的友谊馆拆除,修建火灾纪念馆,将死难人员的生平和照片陈列馆中。但纪念馆却一直没有出现。 如今这里是“人民广场”,广场上并没有任何关于那场火灾的说明,只有据说是一盏代表一个亡灵的300多盏路灯静静伫立。广场是1997年4月提出计划修建的,按计划友谊馆将全部炸掉,在众多市民的抗议下,只有前门经过整修与刷白被保留了下来。 纪念馆没建起来,也一直没有看到官方组织的悼念活动,网络中自发的悼念却持续好几年了。网络中现在可查到最早的纪念文章是1998年写的,《过去的火焰燃烧现在的母亲》,文章除了悼念遇难者,还对他们的母亲表示关注,“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有些解体;还有一些相对两无言的夫妻,怀着刻骨的伤痛调离此地。1998年,网络在中国还处于萌芽时期,这篇文章也是2003年才出现在网友们的视野中的。 2003年,《克拉玛依将铭记——克拉玛依大火九周年》让很多人“读得流泪,每复读依然落泪”。之后,2004年有《克拉玛依大火十周年祭》,2005年有《11年祭日:纪念克拉玛依大火死难者诸君》。 “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是《克拉玛依大火十周年祭》的第一段,“让领导先走!”是网友们提得最多的一句话。 2006年初,克拉玛依市长唐健走入网友们的视野,有人怀疑他“就是大火中那个教委副主任唐健”,《新疆克拉玛依大火中说“让领导先走”的教委官员升任为该市市长》一时成为很多论坛的热帖,虽然后来有人出来释疑,此“唐健”非彼“唐健”,但因为他把人民广场当作一项政绩,被网友戏称为,“虽然不是‘先走唐健’,却是“广场唐健’”。 2006年5月,一位女警察2005年发表在《北京 临近12周年纪念日,一个帖子就越来越多地被人提及——《世界上一定会有一部电影叫〈克拉玛依大火〉》。人们共同期待。 事件回顾 “让领导先走” 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在演出过程中,18时20分左右,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剧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由于友谊馆内很多安全门紧锁,从而酿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 据很多生还者事后回忆,当大火刚刚燃起时,有人大声在喊: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正面答复,但却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的默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天参加活动并就坐前排距离起火处最近的克市领导、教委领导几十人都成功逃生,没有一人死亡。 当时在现场的领导中,有克市副市长赵兰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唐健等,后来法院认定他们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五年和五年。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王吉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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